可轉讓跟單信用證附有一項選擇權,讓中間商可把權利和責任轉讓給最終供應商。如果跟單信用證被轉讓,最終供應商仍然需要按照您所訂明的條款供應貨物。
通常會在下列情況使用可轉讓跟單信用證:
- 當中間商無法供應跟單信用證指定的部分或全部貨物,因而希望轉讓信用證的部分或全部
- 當中間商無法從他/她的往來銀行取得背對背信用證,但最終供應商堅持要以跟單信用證結算
- 當中間商擔任採購代理,而須負責向各供應商分配跟單信用證的貨款(須分配的款額通常佔信用證的很大部分金額)
讓您的採購代理可向供應商入貨而無須預先準備資金或信貸
給您的採購代理高度靈活性,憑一份信用證便可從多個獨立供應商購入貨物
由於參與交易的各方都須遵守相同的條款及細則,而只允許作極少量的修改,讓您對整個交易過程始終維持控制權
可轉讓跟單信用證附有一項選擇權,讓中間商可把權利和責任轉讓給最終供應商。如果跟單信用證被轉讓,最終供應商仍然需要按照您所訂明的條款供應貨物。
通常會在下列情況使用可轉讓跟單信用證:
環球貿易方案下之交易或需經信貸審批。其他限制,包括特定國家的規定,可能適用。外匯匯率可能適用於某些貿易交易。